冀A_胡匪 - 1/15/2005 8:22:00 PM
用警用设备属于国家机密和违禁物品,主要包括武器、弹药、刀具、通讯、监视、监听设备及与军方、警方有关物品。
为了论坛的生存,从现在开始本站禁止转让任何同军用警用设备相关的器材,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。例如现役军用警用通讯设备主机、航空器通讯设备、卫星通讯设备、刀具、军用望远镜瞄具、防护装备等等,如有发现将一律删贴。
退役设备以及电键、天线等军民两用设备不在此列。
请大家共同爱护这片家园,谢谢诸位的合作!
庄主 - 1/15/2005 10:01:00 PM
抄收,保密就是保饭碗啊~!
精辟之猪 - 1/15/2005 11:20:00 PM
坚决拥护
老茶 - 1/18/2005 10:59:00 AM
抄收抄收~~~
shijian85 - 1/23/2005 3:34:00 PM
拥护啊!
板蓝根 - 1/29/2005 6:29:00 PM
支持~